1.挂牌期: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,期间征集意向受让方和办理竞买报名登记手续。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应在2018年11月14日下午5时(竞买报名截止时间)前向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递交全部竞买报名材料和保证金(日常办理时间:工作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1:30-5:00,地点: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中心4号楼1803室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),逾期无效。
2.挂牌期满后,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人,则不变更挂牌内容,延长挂牌期7个工作日。
3.挂牌期满后,如征集到一家(或一家以上)符合条件的竞买人,则按网络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受让方。竞买人在其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。
4.意向受让方须在公告约定期限内向浙交所提交受让申请、交纳保证金、注册账户并激活、进入动态报价大厅报价(自由报价起止时间:2018年11月6日10:00至2018年11月19日10:00,限时报价开始时间:2018年11月19日10:00,限时报价开始时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)。
5.关于本次转让标的,意向受让方请自行尽职调查,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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